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FDI前期费用有关限制,便利外商投资
发布日期:2018-10-25

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修改了2012年发布的《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取消了FDI前期费用额度及前期费用账户有效期的要求。投资项目前期费用不再受30万美元限制,投资者可根据实际需求安排资金的汇入和使用,前期费用账户也不再受6个月有效期限制,投资者根据交易情况决定账户期限。此举旨在更好推进直接投资领域外汇管理改革,提升外商来华直接投资便利化程度。


外国投资者在正式开办投资之前,多会开展调研、考察,产生相关费用。因此在正式投资前,部分外国投资者有汇入资金及办理结汇支付的客观需要。为满足这类需求,外汇局允许外国投资者开立前期费用账户、汇入一定资金并按要求办理结汇支付。由于前期费用账户属于外国投资者开立的非居民性质的账户,其接受资金拟投资的项目也暂未完成国内备案登记等手续,因此外汇管理部门传统上对其管理较为审慎,一般情况下前期费用账户有效期为6个月,每个项目前期费用不超过等值30万美元。


前期费用改革后,投资者可根据实际需求安排考察费用,能够更加便捷地、更加自由地开展投资调研,将有利于促成更多的投资合作项目,吸引外资流入中国。


外汇局在大幅放松FDI前期费用的同时也会关注前期费用资金的真实性、合规性,既要让真正的投资者畅通无阻,又要防止套利资金借此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