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16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防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6


    今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超强台风级)的中心,7日早晨09时位于长江口北支东偏南方向约1100余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21.3°N、124.3°E),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60 m/s),中心最低气压915百帕,预计,“尼伯特”将以每小时18公里左右的速度继续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将于8日凌晨至上午登陆台湾花莲到台东一带沿海,并于9日早晨至上午登陆福建沿海,以后穿过福建,逐渐转向偏北到北偏东方向移动。受其影响,10-11日,江苏海域南部将出现10—11级大风,并伴随一次大到巨浪过程;沿江及苏南湖泊也将出现大风大浪。为切实做好“尼伯特”的防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台风“尼伯特”带来的较强降雨和大风天气将与前期我省洪涝灾害叠加,给渔业生产带来严峻挑战。各地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台抗灾的严峻形势,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防御台风“尼伯特”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及早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最大程度减轻台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做好防台避风工作

    各地要全面排查所属渔船情况,立即组织沿海、沿江、湖泊等渔业船舶返港,人员上岸。要加强对渔港、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监管;加固港口设施,防止渔船脱锚、搁浅和碰撞;要加大对养殖堤坝和圩埂的巡查力度,指导做好养殖设施的检查检修及加高加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备足备全抢险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特别是沿海地区要做好因暴雨导致海水池塘盐度大幅下降的应对措施;江苏渔港监督局要加强沿海渔港管理,省渔政监督总队要及时掌握海上渔船动态,协助地方做好渔船返港工作。

三、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各地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筹措应急救援物资,保证渔政、海监执法船(艇)处于适航状态,做好参与应急救助的准备。

四、强化沟通协调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切实围绕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决策需求,加强联动,努力降低台风造成的损失。各地要切实加强灾害性气候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台风期间每日16时向我局预报减灾处汇总上报相关情况(电话兼传真:025-83580657)。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