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紫菜协会会长扩大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18-07-16


    2017年2月12日,省紫菜协会在连云港市赣榆区金苑大酒店召开会长扩大会议,会议由王廷柱会长主持。会议交流了近期全省紫菜生产加工情况,传达了有关领导指示精神,同时,针对当前紫菜灾情和产量持续低迷的现状,为更好地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维护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专题研究了干紫菜交易货款结算方式以及配套措施。现将会议形成的一致意见纪要如下,请各紫菜交易市场和全体会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认为,因受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 2017年度全省紫菜将大幅减产,各交易市场要加强干紫菜加工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干紫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会议要求,各紫菜交易市场要严格执行《江苏省紫菜市场交易规则》(2015版),完善货款结算制度,严格执行《江苏省紫菜协会干紫菜交易纠纷裁定实施细则》,规范裁定和处理干紫菜交易过程中有关争议,切实维护买卖双方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会议明确:
    1、凡中标成交产品的货款结算,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从2017年度第二期干紫菜交易会开始,买方会员一旦中标,须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货款的50%方可验货。逾期作为自动放弃中标标的,并按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标的可由交易市场按照投标价格次序调整为次标价中标;
    2、为确保买方会员有足够的验货时间,验货周期延长至中标后15个工作日。验货结束,买方支付不低于总货款的30%后方可提货。逾期按照《江苏省紫菜市场交易规则》(2015版)相关规定处理,交易市场和卖方会员有权另行处置,损失从投标保证金和50%预付款中冲抵,余款返还;
    3、总货款20%的尾款,买方会员须在中标之日后两个月内支付完成,逾期视为违约,并按照《江苏省紫菜市场交易规则》(2015版)相关规定处理。
    四、会议强调,各交易市场要严格干紫菜进场查验制度,掺入坛紫菜的紫菜一律不得进场交易,一经发现,买方会员有权向卖方会员索赔。
    本纪要发送至:各紫菜交易市场以及全体会员。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