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7/1270号法规,修改了欧盟条例(EC)1333/2008号允许用于食品的食品添加剂目录和使用限量标准附件II:新增允许碳酸钾(E 501)在剥皮、切割和切碎的水果和蔬菜上使用。
同日,发布(EU)2017/1271法规,修订(EC)1333/2008号条例附件III,增加“允许在硝酸钾(E 551)中使用二氧化硅(E 551)”的条例,使用限量10000mg/kg。
以上两个新修订法规均自欧盟官方公报刊登20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43403343965&uri=CELEX:32017R1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