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介绍商务部建立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相关情况
发布日期:2018-07-16


2017年9月14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介绍了关于商务部建立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有关情况。

近日,商务部下发通知,决定建立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并组织遴选100家规模较大、商业模式新、示范引领性强的企业作为商务部重点联系的零售企业,名单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此次遴选是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商务部组织专家对企业创新能力、发展前景、示范效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后公示确定的。今后,商务部还将对重点零售企业名单实施年度动态管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增补新的企业。

以“政府指导、企业自愿、多方协同、上下联动”为原则建立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目的是要提升政府服务企业的水平、畅通政企沟通的渠道,建立企业交流合作的平台,打造一批引领零售行业发展的“排头兵”,使之成为改革创新的“试验田”和反映市场趋势的“晴雨表”。

下一步,商务部将推动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在三个层面上同时发力。其中,商务部负责联系全国重点零售企业总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快创新转型;支持重点零售企业参与全国重大流通建设项目、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为其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点投资并购活动创造条件;关注企业重大改革创新的举措,发现、总结、提炼、推广企业创新转型的成功经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总部设在当地的重点零售企业及其他企业在地方设立的分支机构,组织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参与当地流通建设项目。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可以积极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和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创新转型步伐,充分利用自身在商品采购、物流配送、数据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带动中小企业的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