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钢:中国外贸当善用国际规则
发布日期:2015-11-04

 今年7月以来,世贸组织(WTO)相继发布一系列涉及中国的争端解决案件裁决报告,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77日,WTO就“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世贸争端案”裁定,美国一项针对我国24类产品的反补贴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规则。714日,WTO裁定,美国对华22类产品反补贴措施中的部分做法不符合世贸规则。这22类产品年出口金额约72亿美元,涉及中方重大贸易利益。这两个案件是我国利用国际规则维护自身利益的重大胜利。87日,WTO裁定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的出口管理措施不符合相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但在世贸规则部分条款的法律解释上支持了中方的上诉请求。上述裁决表明,在加入WTO十二年后,我国已经日益深入参与多边贸易体制,成为国际经贸规则运行的重要当事方。WTO争端解决机制成为我国解决国际经贸纠纷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了解WTO争端解决机制对我国营造外部环境的重要意义,记者专访了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李成钢。

   记者:随着国际贸易往来的日益频繁,各类经贸争端难以避免。作为当今世界上的主要多边贸易体制,WTO如何调节各国间经贸争端?

    李成钢:WTO是政府间管理国际经贸事务的国际组织,同时也是规范成员在国际贸易领域行为规范的多边法律体系。WTO规则的核心是推进贸易自由化,一是扩大市场准入,各成员不得采取倾销和违反规则的补贴等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竞争;二是贯彻非歧视原则,各成员不得“内外”有别,也不得“外外”有别;三是经贸政策公开透明,各成员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必须公开透明和可预期,并及时公布影响贸易的各项制度。在此基础上,WTO建立了包括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各种实体性规则。

    与此同时,WTO还建立了一整套解决贸易纠纷的程序性机制,即“争端解决机制”。WTO争端解决程序包括磋商、专家组审理、上诉和执行等基本阶段。具体而言,如果某一世贸成员认为其他成员采取的措施损害了其在WTO协定下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与其进行磋商;如果双方的磋商未能解决争端,可以提请设立一个独立的3人组成的专家组来审理;专家组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审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当事方对专家组做出的裁决可以提出上诉,由WTO常设的上诉机构进行审理;世贸成员有义务执行上诉机构作出的裁决。

    自1995年1月1日WTO成立至今,有482起WTO成员之间的经贸争端被提交至WTO争端解决机制,平均每年24.1起。2014年以来,共有8起新的争端被提交至WTO争端解决机制。毋庸置疑,WTO争端解决机制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为繁忙的国际司法机制。近20年的实践表明,WTO争端解决机制已经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器,被誉为多边贸易体制“皇冠上的明珠”。

记者:近年来我国在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有哪些经验?

     李成钢:加入WTO以来,中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先后起诉案件12起,涉及12项争议措施;被诉案件31起,涉及19项争议措施。总体而言,我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

     首先,我们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主动出击,敢于亮剑,有效反击其他成员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2006年以来,美频繁对我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简称“双反”)措施,严重干扰我对美正常贸易。为了反击美方恶劣做法,我针对美反补贴措施和相关立法,在WTO先后提起诉美反补贴措施案和诉美关税法修订案。今年7月7日和14日,WTO上诉机构和专家组分别就这两个案件作出裁决。

     在诉美关税法修订案裁决中,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在双重救济方面的主张,认为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违反世贸规则。

在诉美反补贴措施案中,专家组裁定,美国商务部在反补贴调查中,有关公共机构认定标准及其适用均违反了世贸规则。专家组还裁定,美国商务部在土地专项性的认定、出口限制反补贴立案、原材料补贴专向性等方面也违反了世贸规则。

     上述两案涉及美国自2006年对华采取的全部反补贴措施,涉案金额超过百亿美元,沉重打击了美国在贸易救济调查中的保护主义做法。

     为此,我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7月17日发表谈话,强烈敦促美方正视其在贸易救济领域长期、系统性存在的违反世贸规则的立法和实践,诚信地执行WTO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及时、全面地纠正滥用贸易救济规则的错误做法。

其次,对于我措施被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案件,我们积极应对、妥善处理,既遵守和履行WTO义务,又坚决维护了核心利益。

      以稀土案为例,2012年3月,美国、欧盟、日本将我稀土、钨、钼相关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今年3月26日,WTO公布专家组报告。专家组裁决指出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WTO的承诺。4月,美方和中方先后提出上诉。

      8月7日,WTO公布上诉机构报告。上诉机构未支持美方的上诉请求,在世贸规则部分条款的法律解释上支持了中方的上诉请求,但仍然维持专家组的裁决。

      本案虽然最终裁决我出口管理措施不符合WTO规则,但在案件应诉过程中,我在部分条款的法律解释上得到支持;同时我国内相关部门积极行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加大保护环境资源的措施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不断提高稀土行业集约化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稀土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取得了积极成效。

记者:这些案件表明,我国已经成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参与方之一。您认为,这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李成钢: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2006年以来,涉及中国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已经占到当年案件数量的较大比例,平均达到近三分之一。

第二,在作为起诉方和被诉方参与案件的同时,中国作为第三方参与112起案件审理,仅次于日本(146)、欧盟(144)和美国(116)。

第三,中国积极参与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谈判,并已提交了相关改革建议,积极推动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和改进。

第四,中国目前已经推荐多名国内专家进入WTO专家组名册。2007年11月,来自中国的张月娇女士成功当选WTO上诉机构成员,并在第二任期当选上诉机构主席。

事实证明,作为WTO成员,中国认真遵守规则,善意履行义务,已经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支持者,积极维护WTO规则的权威性、严肃性。中国认真参与和积极履行裁决,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肯定。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阐明,中国将坚持改革开放,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您认为,熟练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对我国推行开放战略全局具有怎样的意义?

李成钢: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努力掌握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规则,妥善解决国际经贸争端,对于我国改善外部发展环境、推动和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努力掌握WTO规则、善于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有利于维护我国行业和企业合法权益。作为全球最大贸易国,中国的发展已经和全球紧密联系。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仍然处在贸易摩擦高峰期,各类经贸争端案件会继续增加。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管辖、依法裁决、执行力强的特点。积极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于反击各类国际贸易壁垒、公正合理解决经贸纠纷和摩擦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法律和规则机制解决争端,也是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正确做法。

     其次,认真遵守WTO规则、善意履行WTO争端解决机制各项裁决,有利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改革开放进程。WTO作为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国际经贸规则,其倡导的市场开放、公平竞争、合理监管与我国改革开放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WTO也允许成员以合理方式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认真履行WTO争端裁决,以符合规则的方式实现各项政策目标,有助于推动我国政策制定和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助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最后,有利于我国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努力打造熟悉国际法律规则和国际司法机制的法律团队。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我国目前参与国际司法机制呈现日趋活跃的趋势,运用国际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不仅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国际司法机制的认识和理解,减少和消除我国传统上对国际司法机制的排斥感和恐惧心理,也对我国运用国际法的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加强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的法律团队,不断提高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