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项目重点服务进口业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10-17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16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6〕94号)精神,江苏省商务厅会同江苏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试点地区推荐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拟对3家企业给予贴息支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0日-26日。

    如有异议,请在10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与省商务厅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406室,邮编210008。电话:025-57710176(纪检组/监察室)、025-57710194(服贸处),传真:025-577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