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2020年)》是落实生态红线制度,指导我省今后五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为了切实把《规划》制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江苏海监确定结合下半年海洋岸线巡查组织一次海洋生态红线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8月上旬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规划》明确的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连云港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南通通吕运河口、如东沿海重要生态湿地、连岛旅游休闲娱乐区、赣榆砂质岸线等涉海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特别保护海岛、重要滨海旅游区、重要砂质岸线及邻近海域生态红线区,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用海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红线区的生态环境资源。
江苏海监始终高度重视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今年上半年立案查处了无证倾废、非法采砂、未经环评实施工程等各类海洋环保案件25宗,保护了江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