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撰文指出,条例和监管决定了人们生活在何种经济和社会。它们影响相对议价能力,对日益严重的全球性不平等问题有重大影响。问题在于我们是否应该允许财大气粗的企业利用隐藏于所谓的贸易协定中的条款,来决定我们在21世纪的生活。我希望美国、欧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公民果断地说“不”。
美国和全世界正对新贸易协定进行一场大争论。这些协议过去被称为“自由贸易协定”;事实上,它们是经过“安排”的贸易协定,专门为企业利益量身定制,主要是美国和欧盟公司。如今,这些协议一般被称为“合作伙伴关系”,比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但它们不是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美国实际上操纵了协定条款。幸运的是,美国的“合作伙伴”日益抗拒这样的安排。
原因不难明白。这些协定的范围远远超过了贸易,还包括了投资和知识产权等问题,给各国的法律、司法和监管框架强加了根本的改变,但却没有民主机构的参与或问责。
也许这些协定最让人不满,也最不诚实的部分,在于对投资者的保护。当然,投资者必须得到保护免遭流氓政府夺取资产。但协定的条款却与此无关。最近数十年也极少发生上述情况,希望得到保护的投资者也可以向世界银行下属机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购买保险。此外,美国和其他政府也提供类似的保险。然而,美国还是坚持在TPP列入保护投资者的条款,即使它的许多“合作伙伴”的物权保护和司法制度可以和美国媲美。
这些条款的真正意图,是阻挠旨在保护美国自身经济和公民的卫生、环境、安全、甚至金融监管。企业可以起诉政府,对监管出现变化所导致的未来预期利润的任何下降要求全数赔偿。
这不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菲利普莫里(Philip Morris)烟草公司正起诉乌拉圭和澳大利亚政府,因为它们规定烟盒上必须印有警告信息。两国在这方面的要求都比美国更严厉,要求烟盒印上吸烟后果的警示图片。
这样的警告发挥了作用,让一些人不接触香烟。因此,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现在要求补偿损失。
未来,如果我们发现另一些产品(比如石棉)导致健康问题,制造商将不会面对我们的健康蒙受损失的诉讼,反而可以起诉政府阻止它们伤害更多的人。同理,如果我们的政府实施更加严格的管制来保护我们免受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同样的情况也会出现。
诉讼程序昂贵
我在担任克林顿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时,反环保主义者试图通过立法制定称为“监管性征收”(regulatory takings)的类似规定。他们知道,一旦成功实施,监管将因为政府无法承担补偿而失去作用。幸运的是,我们成功地在法院和国会挫败了这一企图。
但如今,同一批人正试图扼杀民主程序,在贸易法案中加入类似条款,而且不向公众透露其内容(要求这些条款的企业当然知情)。我们只能通过泄密,和同较忠于民主程序的官员的谈话中知道这些事情。
美国政府制度的基石是公正的“公共”司法。几十年来,法律标准建立在透明、先例和对不利判决进行上诉的原则上。如今,所有这些都“靠边站”,新协定要的是私下、不透明和极其昂贵的仲裁。此外,这一安排往往涉及各种利益冲突;比如,仲裁者可能在某个案子中是“法官”,而在另一个相关案子中却是辩护者。
因为诉讼程序昂贵,乌拉圭不得不向麦克•彭博(Michael Bloomberg)和其他关注健康问题的美国富豪求助,对抗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此外,企业可以提出诉讼,其他人却不可以。如果有违反其他承诺的情况,如劳工和环境标准,公民、工会和公民社会团体也无法诉诸法律。
如果说有什么违反基本原则的单方面解决纠纷机制的话,那毫无疑问就是这些协定。因此,我与来自包括哈佛、耶鲁、伯克利的美国顶尖法律专家联名致信总统奥巴马,解释这些条款对我们的司法制度的巨大伤害。
支持这些协定的美国人指出,到目前为止,美国很少被起诉,也从未输过官司。但是,企业才刚开始学习如何利用这些协定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而收费高昂的美国、欧洲和日本企业律师,能力大概也会胜过尝试维护公共利益、薪酬不足的政府律师。更糟糕的是,发达国家公司可以在成员国设立子公司,通过它们回国投资然后提出诉讼。这是它们规避监管的新途径。
如果我们需要更好地保护物权,如果这一私下、昂贵的解决纠纷机制比公共司法更有效,我们就应该修改法律,不仅是为了拥有巨资的外国公司,也是为了我们本国的公民和小企业。但没有迹象显示情况会是如此。
条例和监管决定了人们生活在何种经济和社会。它们影响相对议价能力,对日益严重的全球性不平等问题有重大影响。问题在于我们是否应该允许财大气粗的企业利用隐藏于所谓的贸易协定中的条款,来决定我们在21世纪的生活。我希望美国、欧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公民果断地说“不”。
(作者Joseph E. Stiglitz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现为哥伦比亚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