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对日本作出第十二次贸易政策审议
发布日期:2018-07-16
2015年3月9日和11日,WTO基于秘书处和日本政府提交的报告,对日本作出第十二次贸易政策审议。
秘书处报告显示,2012年12月以来,日本实施了一项雄心勃勃的改革计划来克服通缩和振兴十多年来处于低迷表现的经济。日本的该项改革计划包括一个“三箭”策略:宽松的货币政策(通过基础货币的扩张,尽早实现2%的通胀目标);财政刺激计划(2013年1月约1000亿美元,到12月再增加530亿美元,以刺激经济增长);以及对诸如农业、能源和卫生保健等产业领域实施结构改革。自上次审议以来实施的扩张性的货币和财政政策支持了日本的经济增长,但仍不足以使得日本借此实现经济的强劲增长。2014年,日本的实际GDP增速为0.9%,均低于2012和2013年1.5%的增速。日本政府认为,结构改革影响深远,有助于解决长期存在的结构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日本政府已在这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在今后仍需要进一步实施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政策,以鼓励私人投资、提高生产力、增强竞争力。
自2011年以来,日本出现了持续性的贸易逆差。2013年,日本年度贸易逆差达到历史最高值(1180亿美元),尽管以美元计算的出口增长,但进口也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11年福岛核电站事故及其他核电站随后关闭,使得该时期内化石燃料取代核能发电,进口增加,成为日本进口总量上升的主要原因。此外,日本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继续低于其他主要发达经济体,而日本的振兴战略确定了2020年外国直接投资翻番的总体目标,而为了达到该目标,日本扩大了公私合作方式的运用。日本的全球第二大对外直接投资国,尤其是在一些东南亚国家,日本企业的子公司在汽车和电子等行业往往发挥主导作用。
目前,日本有13个区域贸易协定(RTAs)已生效,与上一次审议时的情况相同。在这些协定中,日本已经排除了一些敏感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特别是一些肉及肉制品、鱼及鱼制品、乳制品、大米、制粉工业产品、胶合板、皮革及其制品、鞋类产品,这些产品也被排除在日本普惠制(GSP)之外。在此次审议期内,日本已与澳大利亚签署了区域贸易协定,也已原则上达成了一项与蒙古国的贸易协定。此外,日本还在与加拿大、哥伦比亚、中国、欧盟、海湾合作委员会(GCC)、韩国、土耳其进行贸易协定的谈判。同时,日本也参加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
日本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频率较低,在此次审议期内既未实施反补贴措施也未实施保障措施,仅对自中国、南非和西班牙进口的电解二氧化锰实施了反倾销措施,征税期限延长了5年至2019年3月5日。2014年,中国对自中国进口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启动了1起反倾销调查。而出于各种原因,日本在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SPS)和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方面的要求往往高于国际标准,因此要满足其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成本可能会更高。截至2014年3月31日,日本已有10525项工业标准(JIS),其中5823项与国际标准相符,97%的工业标准已经与相同的或经修订的国际标准相吻合。目前,日本还对来自不同国家的牛肉和家禽实施了禁止进口措施,以防止一些动物疾病的传播,包括疯牛病和禽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