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度买方会员进场交易资格的通知
苏紫协(2012)1号
各交易市场(交易所): 根据《江苏省紫菜交易市场交易规则》(2012年版)第十七条“(二)买方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规定,以下单位已经具备2012年度买方会员进场交易资格,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交易市场(交易所)认真规范紫菜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市场正常秩序。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2012年度具备紫菜进场交易资格的买方会员名单(2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