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美国不断挑起贸易摩擦,区域贸易合作出现新动向,围绕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改革日益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事实上,自2001年11月多哈回合谈判启动以来,以WTO为代表的全球贸易治理体系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西方发达国家对WTO现行规则多有不满,不断崛起的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也呼唤更多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推动建立新的国际贸易规则已成为各方共识。
日前,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在北京发布了《2019年经济金融展望报告》。报告认为,WTO多边规则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长期以来,美国等发达经济体一直处于全球贸易治理的主导地位,主要按照他们的利益诉求来设置全球贸易规则。广大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成为国际经贸规则的接受者,在全球贸易治理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非常有限。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增长重心转移,发展中国家在全球贸易总额中的占比日益提高,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实力和谈判能力上升,不再完全服从发达成员的意志,现行全球贸易治理体系的合法性和代表性受到削弱。与此同时,WTO谈判和决策机制本身在参与度、透明度和效率等方面的缺陷也不断遭到发展中国家成员的质疑和反对。WTO谈判最重要的决策原则就是“协商一致”,每个成员拥有一票,在场并参加投票的成员多数赞成即获通过。
当前,WTO成员已达164个,由于贸易协定内容高度复杂且涉及各国重大利益关切,一百多个成员要达成协商一致难度可想而知。多哈回合谈判原定于2005年1月1日前完成,但至今仍久拖未决。虽然在2013年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的WTO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巴厘一揽子协议”,在贸易便利化和一些发展议题上达成了框架性协议,但成员方并未在农产品和服务业开放、国际收支平衡、政府采购政策、碳减排和知识产权保护等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球贸易谈判陷入僵局。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分歧短期内难以弥合。2017年以来,以美欧日为首的西方发达经济体多次表达了改革WTO的迫切愿望,并提出诸多建议。其中,美国试图另起炉灶,建立更有利于美国利益的新规则。美国对现行WTO制度的指责包括:贸易谈判效率低下,多哈回合谈判历时多年成果寥寥,表明WTO不具备协调各方立场并达成一致的基本能力;争端解决耗时过长且运作不透明,因此阻挠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法官连任及纳新;认为“发展中国家待遇”界定出现严重偏差,部分国家利用规则,享有延长落实承诺的过渡期、更多的贸易机会、获得能力建设等特殊和差别化待遇。欧盟则于9月18日发表了《WTO现代化》法案,成为全球首个公开发布WTO改革方案的经济体,提出更新国际贸易规则、加强WTO监督作用和完善争端解决机制三大改革建议,从而使WTO更切合实际、适应不断变化的世界,并加强WTO的效力。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更新国家贸易规则,包括改善透明度和公开补贴信息、更好地监管国有企业、更加有效地约束导致贸易扭曲的补贴、建立新的规则来应对服务和投资领域的壁垒(如强制技术转让、解决数字贸易壁垒等)。其他国家方面,日本加快与欧盟签订《欧盟—日本经济货币关系协定》,加拿大提出《WTO强化及现代化》讨论稿。10月份加拿大、欧盟、日本和其他10个WTO成员的贸易部长在渥太华发表联合公报,指出三大亟待改革项目,即争端解决机制、WTO的谈判职能以及提高透明度。总体来看,尽管各方立场不完全一致,尤其是美国单边主义行为和“美国优先”的做法引发欧洲等国的强烈反对,但发达经济体在诸多问题上的共同利益仍大于分歧,尤其是对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产业补贴、国企行为等方面的关切度高度一致。
与此同时,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成员则认为:第一,WTO改革不能改变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关税约束、透明度、特殊与差别待遇等基本原则以及贸易自由化的总体方向。7月在南非举行的金砖峰会上,参会各方均表示要捍卫WTO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制,进一步完善现行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框架。第二,WTO改革应以发展为核心,照顾发展中成员的合理诉求,各方应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推进各项改革。很多发展中国家仍处于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贫困问题仍困扰着它们。在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不稳定的情况下,经济发展、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不仅仅是发展中国家特有的问题,还是全球普遍关心的问题。WTO改革不应只由发达成员主导,而应顾及广大发展中成员的诉求,让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共同应对当前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短期来看,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有关WTO改革的分歧仍然巨大,难以弥合。但目前全球已认识到改革WTO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中美贸易摩擦的大背景下,欧盟试图发挥美国和中国之间的桥梁作用,一方面与美国、日本发布了三方联合声明,强调解决不公平贸易问题,另一方面也和中国建立WTO改革工作组,该工作组已经在布鲁塞尔和北京举行了多次会谈。
无论WTO改革走向何方,都会对全球贸易治理体系产生深远影响。未来全球贸易格局可能出现如下变化。
一是贸易体系面临重构。以美国为首的发达成员不愿意再引领多边贸易谈判,开始另起炉灶、推倒重来,以区域贸易协定制约多边贸易体制;发展中成员希望改变既有贸易规则,以全球价值链为纽带重新塑造世界分工体系,带来全球贸易格局的重组和洗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激烈博弈将成为未来的主题,贸易格局更趋多元化、碎片化。
二是贸易规则面临升级。尽管受美国的影响,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签约国由12国变为11国,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谈判也被搁置,但二者在包括劳工、环境标准等内容上提出了较高标准,构筑了一个以自由化为堡垒的市场准入屏障。刚刚完成签署的美墨加新贸易协定》(USMCA)标准也高于现有贸易协定,其包含的“毒丸条款”更是对后续其他贸易协定的谈判形成较大压力。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由于发达国家在全球贸易规则谈判中的主导地位仍不可动摇,这意味着上述协定所呈现的高标准很可能成为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的标杆,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将不得不加快自身的改革步伐,以适应新的规则。
总之,全球贸易治理体系正处于改革的十字路口,当前的保护主义对多边贸易体制构成了巨大威胁,同时也为构建新的、更加公平合理的多边贸易规则提供了契机。各国应借此机会,加强对话与沟通,找到通往共识的可行路径,为推动国际贸易增长、维护世界经济复苏注入动力。